創作才女黃韻玲有一支知名的暢銷歌曲《結婚喜帖》,是一首有低沉男性法語口白的悲傷情歌,詞意仿若歐洲藝術電影畫面。

灰色的大街,彷彿下著雪;
原來是,原來是自己的錯覺;
原來是,熱淚遮住了視野;
原來是,早晨接到戀人的喜帖;
一對戀人,在雨中的站牌下吻別,我在冷風裏過街。

20幾歲時,聽到這首歌,初嚐情滋味失戀的我,竟在深夜低泣不已,熱淚同灰色屋簷上融化的雪;不知道是被音樂感動或被自己的想像力催眠,充分能夠感受一個單身女子在清晨信箱打開喜帖時顫動的手指,和「新娘不是我」的寂寞心碎。

30歲以後,再聽這首歌,仍是一首動人的歌曲,情緒卻截然迥異。多希望北風最好能把那紙喜帖吹到遙遠的西伯利亞或墨西哥,因為我腦中想的是:「是哪個混蛋,敢寄喜帖給我?」呵。

說實話,這些年,我幾乎沒收過舊戀人突如其來的喜帖。
如果收到,我想,我會輕蔑他。

當愛情走到盡頭,各奔前程,若渴望我的真誠祝福,這世代有簡訊、有電話、有Email、有MSN,可以透過各種形式,讓我理解,而非一張冠冕堂皇、莫名奇妙的喜帖。

除非,我們十多年沒見。
除非,我們後來變成朋友。
以上,兩種關係大大不同。

第一種關係,十多年沒見,多半也成陌生人,再無交集,為什麼要寄喜帖給舊情人?居心剖測。

「可能是來示威,告訴妳,他很幸福。」友惠想了半天。

「我看是經濟不景氣,想騙禮金吧?!」蘿貝卡則直率出口:「都這麼久沒聯絡,如果他還愛妳,就不該胡亂寄喜帖;如果他恨妳,都這麼久了,還記恨,未免小家子氣;如果想見妳,讓妳分享他的幸福,也該先打個電話……喜帖,又不是『同學會通知單』這種東西,怎麼可以隨隨便便寄給舊情人呢?」

蘿貝卡說得對,沒錯,這種傢伙很混蛋,幸好我沒有這種爛經歷。

第二種關係,倘若是昇華為朋友的舊情人,更不該胡亂寄喜帖給我,他應該在寄喜帖之前,先打個電話告知,問我想不想參加他的婚禮?因為參加婚禮的朋友們,可能有許多是參與過我們那段戀情的友人們,誰都不希望被說嘴或被誤會,如果這個舊情人還算得上是朋友,他應該有身為朋友的體貼和禮貌。

這樣先被電話詢問的經驗,我倒是有幾次,有的我去參加,有的我婉拒。

去參加的是初戀男友的婚禮後派對,他的妻子,我也見過幾次,大家都認識一段時間,婚禮派對熱熱鬧鬧,舉杯道賀,我們相互微笑,紅酒同一乾而淨的往事。

婉拒參加的婚禮,自然連帖子都不會滯留在我的信箱,而我的傷感不是那張沒收到的喜帖,而是對話。

「妳,應該不想參加我的婚禮吧?」
「你,覺得我應該參加嗎?」
「…算了。」
「嗯,算了。」

還有些許情份擱淺在心底的戀人對白,即使短短四句,都比黃韻玲的歌曲還傷感,因為此刻在冷風中過街的是——不會再衝動熱淚盈眶的自己,而那些抒情善感的青春懷,早不知道飛到西伯利亞或墨西哥,再也回不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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